對輥破碎機生產(chǎn)能力計算
對輥破碎機有光面對輥及非光面對輥,其計算方法也有所不同。
(1)光面對輥破碎機的生產(chǎn)能力,可按下式計算: 。
式中Q——生產(chǎn)能力,t/h;
D——破碎機輥筒直徑,m;
L——破碎機輥筒長度,m;
dc——破碎產(chǎn)物最大粒度,m;
n——破碎機輥筒轉(zhuǎn)數(shù),r/min;
Ks——松散系數(shù),一般Ks值取0.1~0.3,金屬礦石取0.1,軟物料取0.3;
ρd——破碎礦石的堆密度,t/m。
選擇光面對輥破碎機時,輥筒嚙角有很大意義,一般按下式計算: 。
式中α——嚙角,(°)
D——輥筒直徑,mm;
dg——最大給礦粒度,mm;
b——輥筒之間的排礦口寬度,mm。
根據(jù)嚙角條件,為了不使破碎物料被拋出,使破碎機能有效地工作,所選用破碎機輥筒直徑應大于最大給礦粒度的22~25倍。
(2)非光面輥的對輥破碎機(包括齒面和槽面輥) 的生產(chǎn)能力,要利用公式23-15a計 算但必須考慮到輥齒占去輥間空隙而減少的排料口面積,因此,式23-15a中的輥子長度應 當加以修正,用L1代替L,兩者關系如下:L1=(0.5~0.6)L